水利部安排部署汛期水利**生產工作
近日,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監管總局針對切實做好汛期**生產工作提出的要求,水利部印發《關于加強汛期水利**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汛期水利**生產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制落實,加強汛期**生產應急管理,切實抓好汛期水利重點領域**生產監管。
一是加強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全時段、全過程和全員**監管。以大型骨干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水利建設項目為重點,督促水利施工企業認真落實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加強汛期施工**管理。加強對高處墜落、坍塌、滑坡、巖爆、淹溺、觸電等生產**事故的防范,進一步強化施工場地交通**以及雷管**和油庫等危險品管理,加強辦公區、宿舍區防火、用電、用氣等**管理。
二是強化水利設施運行**管理。以水庫樞紐工程為重點,進一步明確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管理單位責任人,所有責任人要進行備案和公示。加強大壩、溢洪道、啟閉設備、穿壩建筑物、軟硬結合部等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監測和巡查,做好日常維修養護工作。各類攔水、蓄水、引水、調水等水利設施,嚴格水位和流量控制,堅決防止壩、閘、堤防等潰口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加強農村水電汛期運行**管理,完善水雨情信息通報制度。
三是加強水文監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等**管理。做好施工**防護以及測船、纜道定期檢查維修與**器材配備,提高施工人員、作業人員的**防護意識與應急救援能力。督促水利勘測設計單位建立健全**制度,嚴格執行相關技術標準與操作規程,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備**防護用品,制定應急避險方案,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教育,防范高處墜落、淹溺、觸電等事故發生。
各流域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將組織對所管轄的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對不能滿足**生產條件的,責令停產停業進行整頓。水利部將派出考核組對各地區、各單位汛期**生產工作進行檢查,聽取汛期**生產工作匯報,并對隨機抽取的工程開展汛前**生產工作檢查。